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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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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二十五條
內容:
副產品未銷售時,應計價盤存;銷售時,應作為收益處理。其未依規定辦理者,應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之規定辦理。
瀏覽人次:3 人  更新日期:1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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