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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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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四章【銷貨成本之查核】第一節【進貨及進料】第三十七條
內容:
原料、物料及商品之購進成本,以實際成本為準。實際成本,包括取得之代價及因取得並為適於營業上使用而支付之一切必要費用。
瀏覽人次:3 人  更新日期:1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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