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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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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八十九條
內容:
書報雜誌:

一、

購入與本事業有關之書籍,得列為費用,但自願按年攤提者,其耐用年數確定後,不得變更。

二、

書報雜誌之原始憑證,為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及國外發票憑證或報社雜誌之收據。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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