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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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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第五條
內容:
凡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者,除自請註銷其許可或因違反本辦法之規定經撤銷其許可者外,以後年度均繼續有效。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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