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財政部賦稅署
|
English
民國1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瀏覽人數:1879334人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十三條
內容:
第十一條所定國際商港之自由港區營運機構得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其自由港區為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自由港區:
一、
申請書。
二、
營運計畫書。
前項第二款規定之營運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
營運規劃。(包含倉儲區位範圍及配置、開發期程等)
二、
招商計畫。
主管機關受理第一項申請案,應邀集相關機關(構)召開會議審查,並將審核結果通知財政部。
更新日期:108-10-15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如需要回上頁請利用鍵盤"alt + ←"鍵替代
:::
列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置頂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