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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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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七條
內容:
營業人以較時價顯著偏低之價格銷售貨物或勞務而無正當理由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時價認定其銷售額。
瀏覽人次:9 人  更新日期:1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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