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條
內容:
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進口:

一、

貨物自國外進入中華民國境內者。但進入保稅區之保稅貨物,不包括在內。

二、

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其他地區者。
瀏覽人次:6 人  更新日期:107-04-09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
列印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