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十條之一
內容:
第五條及前二條有關公用事業掣發載有載具識別資訊之兌獎聯規定,自公用事業產製抬頭為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開始適用。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4-10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
列印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