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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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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四節【平板玻璃】第三十三條
內容:
平板玻璃以箱為計稅單位,每箱九點二九平方公尺(一百平方呎);不足一箱者,比例課徵。
瀏覽人次:7 人  更新日期:1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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