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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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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七條
內容:
土地所有權人如有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應予累進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及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免予累進課徵地價稅之土地,主管稽徵機關應分別計算其應納稅額後,合併課徵。
 更新日期:1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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