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財政部賦稅署
|
English
民國114年3月15日 星期六
瀏覽人數:2005243人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九條
內容: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研究費、必要之膳宿費或其他必要費用。
前項及本會所需辦公費用,由直轄市、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13-07-23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如需要回上頁請利用鍵盤"alt + ←"鍵替代
:::
列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置頂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