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電子稅務實施辦法第二條
內容:
本法稱「電磁紀錄」,指以電子、磁性或其他無法以人之知覺直接認識之方式所製成之紀錄,而供電腦處理之用者。
本法稱「電子傳輸」,指以電腦或其他連線設備,透過網路傳遞訊息。
 更新日期:107-04-17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
列印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