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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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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
內容:
進口特種貨物適用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者,應取具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向海關申請免稅進口。
 更新日期:10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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