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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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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利事業於國際機場園區內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十四條
內容:
自由港區事業及自由港區營運機構依第九條提報資料之格式,由主管機關訂定並公告。
 更新日期:1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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