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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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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一款第四目規定因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之房屋、土地情形
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公告發布
 更新日期:1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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