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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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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稅新頒函釋-修正「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九條條文。

法律依據:
1.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093.02.24台財稅字第0930450588號
摘要:
修正「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九條條文。
說明:
修正「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三條、第五條、 第九條條文。附「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三條 、第五條、第九條修正條文。
  • 相關附件: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 瀏覽人次:4 人 更新日期:10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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