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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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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稅新頒函釋-九二一大地震受災失業者所領以工代賑酬勞免納所得稅

法律依據:
1.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089.03.14台財稅第0890451560號
摘要:
九二一大地震受災失業者所領以工代賑酬勞免納所得稅
說明: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據「九二一大地震受災失業者以工代賑實施要點」給付受災者以 工代賑酬勞,可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前段規定,免納所得稅,請查照。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七日台八十八勞職業字第○七○○二七一號函辦理。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 瀏覽人次:17 人 更新日期:10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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