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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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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稅新頒函釋-簡化進口純天然果蔬汁免徵貨物稅之稽徵作業程序。

法律依據: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097.06.05台財稅字第09704514790號
摘要:
簡化進口純天然果蔬汁免徵貨物稅之稽徵作業程序。
說明:
本部93年9月6日台財稅字第09304543660號及94年10月24日台財稅字第09404578060號函釋規定,廠商於連續6個月期間內,進口純天然果蔬汁相同貨品達5批以上,經進口地關稅局取樣送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化驗均符合國家標準者,得檢具相關報關資料,向進口地關稅局切結並申請嗣後進口相同貨品(生產國別、品牌、純度均同一者)時,免再逐案取樣送驗並免徵貨物稅放行。自本令發布日起,取消前揭連續6個月期間內之限制。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 瀏覽人次:12 人 更新日期:10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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