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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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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稅新頒函釋-100年版「貨物稅、菸酒稅法令彙編」發行後相關釋示函令適用期限。

法律依據: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100.10.28台財稅字第10004125490號
摘要:
100年版「貨物稅、菸酒稅法令彙編」發行後相關釋示函令適用期限。
說明:
一、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100年6月30日前發布之貨物稅、菸酒稅釋示函令,凡未編入100年版「貨物稅、菸酒稅法令彙編」者,自100年12月1日起,非經本部重行核定,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二、凡經收錄於本彙編而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發布之釋示函令,可繼續援引適用。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 瀏覽人次:11 人 更新日期:10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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