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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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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稅新頒函釋-土地所有權人銷售因合建分售銷貨退回之房屋坐落基地,免徵特銷稅。

法律依據: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102.02.07台財稅字第10200501800號
摘要:
土地所有權人銷售因合建分售銷貨退回之房屋坐落基地,免徵特銷稅。
說明:
土地所有權人提供土地與營業人合建分售,因故銷貨退回,嗣營業人銷售銷貨退回之房屋時,土地所有權人併同銷售該房屋坐落之基地,准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7款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第5款規定辦理。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 瀏覽人次:16 人 更新日期:10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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