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財政部賦稅署
|
English
民國1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瀏覽人數:1872205人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內地稅新頒函釋-以日圓為計價單位之期貨交易稅稅額計算。
法律依據:
1.
期貨交易稅條例第二條
關係法令:
無
日期文號:
財政部105.11.03台財稅字第10504669210號令
摘要:
以日圓為計價單位之期貨交易稅稅額計算。
說明:
在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以日圓為計價單位之期貨交易,期貨交易稅代徵人依本部104年7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404027050號令規定計算之外國貨幣應納稅額,按個別期貨交易契約彙整交易當日之日圓應納稅額,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瀏覽人次:11 人 更新日期:107-04-24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如需要回上頁請利用鍵盤"alt + ←"鍵替代
:::
列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置頂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