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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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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稅新頒函釋-核釋109年版貨物稅菸酒稅法令彙編出版後之適用原則。

法律依據: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109.10.22台財稅字第10904662960號令
摘要:
核釋109年版貨物稅菸酒稅法令彙編出版後之適用原則。
說明:

一、

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109年9月20日以前發布之貨物稅菸酒稅釋示函令,凡未編入109年版「貨物稅菸酒稅法令彙編」者,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10年1月1日起,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二、

凡經收錄於上開109年版彙編而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及前臺灣省稅務局發布之釋示函令,可繼續援引適用。

三、

上開109年版彙編所收錄之釋示函令均經本部於109年重新研審保留適用。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 瀏覽人次:78 人 更新日期:1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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