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一百零九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內地稅新頒函釋-訂定109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一、
一百零九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一)
向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二)
向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其利率最高不得超過月息一分三厘,超過部分不予認定。二、
一百零九年度營利事業員工薪資通常水準:(一)
公司組織及合作社職工之薪資(包括年節獎金),核實認定。(二)
獨資及合夥組織之資本主、執行業務合夥人及職工之薪資(包括年節獎金),核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