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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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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稅新頒函釋-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繳納期限准予分別展延至109年5月31日及6月30日。

法律依據: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摘要:
說明: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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